公告地價如何調:地方坐在金山上喊窮,中央責任何在?

issue 不動產稅改

台灣的公告地價和土地公告現值遠低於市價,衍伸出諸多社會問題。其中,地方政府稅收長期流失,導致政府因建設經費不足,地方發展停滯不前,都是台灣現今不得不面對的問題。

 

 

10月20日立法委員陳節如委員在任內最後一次總質詢,特別針對此事質詢,以下為質詢內容的整理摘要:

 

公告地價應合理調整

本席在9月18日舉辦「地價要怎麼調才合理?」公聽會,發現各縣市政府其實是坐在金山上哭窮。

我國的不動產持有稅,大概只有先進國家的十分之一不到,甚至比汽車牌照稅還低。而問題的根源,來自於決定地價的縣市政府地價評議委員會,這個委員會必須面對來自地方議會代表、地主、建商,甚至是農會等不希望地價調的政治壓力源。

另一方面,公告地價和公告現值也因背負著太多不必要的政策使命,而綁手綁腳,舉凡課稅稅基、徵收、租用公有土地租金、社會福利身分的調查等,都是參考這兩個價格,造成牽一髮而動全身的局面。

而今年內政部公布全國平均公告現值佔「一般正常交易價格」﹝註1﹞之比例約為88.74%,並宣稱十六個縣市已經達到九成,而公告地價則已達兩成,但這是真的嗎?

註1:一般正常交易價格:為政府自行折算之價格,約僅市價五成。

 

抬高免稅地公告地價,美化數字

學者指出其實公告現值只有市價的四成到六成之間,而我國地價稅的稅基,也就是公告地價更是嚴重偏低,只有不到市價的一成。本席特別調閱了苗栗縣土地買賣實際交易資訊,並比對土地公告現值及公告地價,發現土地公告現值只有交易價格的56.29%,公告地價僅交易價格的7.74%。﹝註2﹞

註2:因前一段質詢內容與苗栗財政危機相關。

 

若再進一步區分應稅地和免稅地,更發現免稅地的公告地價占市價10.52%;應稅地僅占市價7.46%。顯而易見地,這是在利用調高免稅地的公告地價,拉高整體縣市的公告地價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的比率。

 

地價制定相關機制,應盡速改革

今年年底,各縣市正在討論每三年調一次的公告地價(105年1月1日公告),而公告地價是縣市政府重要稅收「地價稅」的稅基。之前,已有其他立委指出,苗栗縣的遠雄健康生活園區,在劉政鴻前縣長的要求下,公告地價維持一平方公尺300元。行政院應建立相關機制,使各縣市公告地價回歸市價水準,以增加地方稅收,落實地方自治,而改革內容應包含:

  1. 從區段地價改採宗地地價。
  2. 朝向公告現值、法定地價及申報地價,三價合一。
  3. 地價評議委員會之成員選擇,應朝向獨立化、專業化方向聘任,避免干擾專業之地價評議。

 

行政院:地價調整,中央只能督促

今年,中央與地方政府協調後,各縣市公告地價調幅要比照公告現值之前三年的累績調幅33%。而調高地價為地方政府的權責,中央只能督導與督促。另外,關於地價評議委員會中的民意代表與業界代表,已建議刪除,相關改革辦法已送立法院。

 

資料來源:立法委員陳節如國會辦公室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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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/ 393公民平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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